附件:
附件一:XX学院XX年级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docx ;
附件二:2021-2022学年秋学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docx ;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学期开学方案》的精神,现将学校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老校区上课时间均为:
时段 |
节序 |
时间 |
备注 |
早读 |
8:0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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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1 |
8:3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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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2 |
9:25-10:10 |
|
上午 |
3 |
10:30-11:15 |
|
上午 |
4 |
11:25-12:10 |
|
中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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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4:30 |
中午休息 |
下午 |
5 |
14:30-15:15 |
|
下午 |
6 |
15:25-16:10 |
|
下午 |
7 |
16:20-17:05 |
|
下午 |
8 |
17:15-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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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9-10 |
19:00-20:40 |
|
请任课教师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得擅自进行调整。
2.请各学院严格执行《贵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管理办法(修订)》,教室课表添减变更请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将教学任务和课表于9月15日前(2021级另行通知)交教务处教务科(新校区:教2-B119,老校区:2号办公楼老图书馆1楼综合服务大厅)。
3.从本学期开始,将从全校课程中随机抽取考核方式为考试形式的课程进行教考分离改革,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所有任课教师在上第一堂课时告知学生。
4.请各学院检查在校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附件一),按照8月26日教学院长会上建议的方式告知学生。请将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原件)和告知学生情况(交复印件,原件学院留存)于9月28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新校区:教2-B119,老校区:2号办公楼老图书馆1楼综合服务大厅)。
5.请各学院的实习实践经费及毕业论文经费请按相关文件及时核算,并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审批(新校区:教2-B112,老校区:2号办公楼老图书馆1楼综合服务大厅)。
6.请各学院做好试卷材料的复查、装订和归档工作,于9月17日之前,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整改。
7.请各学院维护好所属教室卫生;检查桌椅,更换不能使用的桌椅,桌椅不够联系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
8.为更好服务各学院,花溪校区从周一至周五均有教师值班(节假日除外),值班地点:2号办公楼老图书馆1楼综合服务大厅);教务处新校区电话:0851-88921728;0851-88926181
9.对于未返校学生的教学方式详见附件二。